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必須關注的7個要點!實務問題詳解!
離5月31日不遠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截止,大家不要忘記申報哦,下面一些實務事項,一起看看~
1
收到跨期發票如何處理?
下面兩種方法哪種更合理?
方法一:
先將費用計入當年費用,收到發票后再粘貼附到記賬憑證。
在匯算清繳期間收到發票的,不需要做納稅調整,如已辦理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的,可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
在匯算清繳結束后收到發票的 ,稅務上按照15號公告“追補”扣除,進行更正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方法二:
實際收到發票再記賬。因為郵寄等客觀原因導致上年度開出的發票跨年收到,從而計入下年度帳。
如金額較小可不予調整;如金額較大,應調整計入上年度帳,以避免下年度稅務機關不予抵扣的稅務風險。
因為管理不善等人為錯誤導致未及時將發票入賬,應視同會計差錯,調整計入上年度帳。
2
上年度有錯記、漏記
差錯更正的財稅處理怎么做?
案例:
2023年12月份房租費用13萬,2024年2月份入賬,如何財務處理及申報?
情形一:如果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上“未來適用法”;兩年分別納稅調整。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處理:
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130000
貸:應付賬款等 130000
稅務處理:
權責發生制,該費用屬于2023年度,所得稅需要在2023年度扣除。需要分別調整2023年及2024年度匯算清繳報表,即2023年度納稅調減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024年度調增該筆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
情形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制度》的,損益類科目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并重述財務報表。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制度》的處理:
①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調整管理費用 130000
貸:應付賬款等 130000
②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325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所得稅費用 32500
③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7750
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97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97500
并重述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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