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專用發票可以作廢?【石家莊信友】
公司介紹
-
石家莊信友軟件工程有限公司,是用友軟件在石家莊早、專業的營銷服務機構,
-
專注于用友軟件的銷售維護十八年!
-
價格低!服務優!用友軟件的購買、使用中的問題,歡迎隨時聯系我們!
聯系電話:0311-89691958 89691957
13331365577 或 13131167718 魏經理
石家莊會計家園群:118201987 歡迎會計人員加入!會計交流、會計培訓!定期會計知識講座!
價格低!服務優!用友軟件的購買、使用中的問題,歡迎隨時聯系我們!
聯系電話:0311-89691958 89691957
13331365577 或 13131167718 魏經理
石家莊會計家園群:118201987 歡迎會計人員加入!會計交流、會計培訓!定期會計知識講座!
一個實務案例告訴你,什么情況下專用發票可以作廢!
具體內容如下!
問:我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上個月,由于財務人員一時疏忽,錯開了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后,尚未收回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是否可以作廢?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哪些條件?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規定,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該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因此,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后,尚未收回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可以作廢。
- 上一篇:新手辦稅備忘錄【石家莊信友】 2014/9/29
- 下一篇:【公益大講堂】開講啦!! 201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