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會計行業關鍵詞
1.會計準則大修
國際會計準則的新一輪改革已經進入了關鍵階段,在這一輪的改革過程中,我國在準則修訂過程中已經逐漸開始掌握了話語權,并在我國的會計準則建設過程中逐步與國際趨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持續趨同,深度參與國際準則的制定,相應完善我國準則體系,2014年對會計準則進行大規模修訂,相繼修訂6項會計準則,并發布3項新準則及1項補充規定。并于2014年7月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在境外上市的企業提前執行。此次借鑒修訂后的有關國際準則,并保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是繼2012年會計準則修訂后的又一次大規模修訂。
修訂6項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3項新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企業會計準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2.管理會計
1月29日,財政部網站首次刊登了《關于征求<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勾畫了管理會計發展的藍圖,提出建立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管理會計體系,力爭通過5~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基本建成,管理會計人才隊伍顯著加強,管理會計信息化水平顯著提高,管理會計咨詢服務市場顯著繁榮,使我國管理會計接近或達到水平。2月20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上講話指出,打造中國會計工作“升級版”的重點就在于大力培育和發展管理會計。5月6日,財政部會計司司長楊敏在全國會計處長座談會上發表講話,明確強調了財政部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七項重點工作,其中,“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位列財政部2014年七項重點工作之首。8月,財政部公布了管理會計咨詢專家名單,經公開選聘,聘任丁淑英等68人為第一屆管理會計咨詢專家,任期為兩年。11月14日,財政部正式出臺《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作為我國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頂層設計,開啟了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新篇章。
3.政府會計改革
事實上,政府資產負債表的試編工作早已于2011年啟動。2012年從12個擴大到23個省級政府,到2014年要求全部省級政府啟動試編政府資產負債表。今年全國各地已經啟動省級政府資產負債表的試編工作,包括上海、北京、安徽、湖南在內的多個省份已經開始試編多個市本級和縣區本級的政府資產負債表。
財政部會計司司長楊敏5月10日在廈門出席中國會計學會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專業委員會第五屆“政府會計改革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上講話指出政府會計改革的目標是:第一,要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采用系統合理的會計原則和方法,核算政府所擁有的資產、承擔的債務、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以及財政資金運行等情況;第二,要編制出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財務狀況、運行成本和預算執行等有關會計信息,反映政府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政報告使用者做出決策。
在6月召開的全國會計處長座談會上,楊敏表示,財政部將把政府會計改革作為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來抓,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府會計改革總體方案、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組建方案、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構建方案以及中長期改革實施規劃。
9月,財政部成立了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政府會計準則》也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相關專家對表示,政府會計是一個包含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審計準則、內控規范、會計信息化等在內的體系,體系的完善和良好的應用還需要很長的過程。
12月26日,財政部起草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4.注冊會計師法修正案草案
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政府采購法、注冊會計師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8月25日開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國務院起草了保險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將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批權限修改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同時刪去了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的相關規定,以及有關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須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的規定。8月31日,全國人大通過表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將第四十四條修改為:“外國人申請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和注冊,按照互惠原則辦理。”外國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在中國境內臨時辦理有關業務的,須經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
5.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為提高企業加大設備投資、更新改造及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促進我國制造業實現轉型升級,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9月24日,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方案。根據該方案的具體要求,10月2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對有關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進行了明確。通過完善現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通過減輕稅負,加快企業設備更新、科技研發創新,擴大制造業投資,促進大眾創業。
該通知明確規定:
一、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二、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三、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據悉,在1985年發布的《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和《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實施細則》已在1992年廢除,被1992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準、199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代替。目前,國家對固定資產折舊方面的專門政策只有國家稅務總局在2009年頒布、2008年實施的《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他折舊方面的規定散布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中。
6.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在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實施一年后,2014年1月7日,財政部修訂《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等三類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制定發布了《彩票機構會計制度》,在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三類會計制度,在此次修訂中核算內容和會計科目等方面都進行了較大調整,對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信息提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涉及全國分布在28個行業的共126萬戶事業單位。而事業單位預算是我國部門預算體系的組成部分,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本次修訂新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在會計目標、會計核算基礎等方面,都在兼顧財務管理需求的同時體現了財政預算管理的信息需求。為貫徹實施新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會計司舉辦了新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培訓班,全面提升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和管理水平。
7.預算法修改
跨越十年、歷經三屆人大、兩度成立起草小組,備受關注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終于完成大修。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法律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早在2004年,預算法就已啟動修訂。近10年,立法、修法進入“快車道”,但相較同期啟動修訂的其他法律,預算法修訂頗為波折,一些關鍵問題各方難以達成共識。專家認為,預算法是財稅領域的“龍頭法”,修改的新法無疑將引領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開啟大幕。
8.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2013年10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法》的決定,實繳變認繳,注冊資本登記改革還權市場。2014年2月7日國務院通過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改革年度檢驗驗照制度、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隨后,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國家工商總局對《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規章中,涉及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規章進行了修改。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工商部門就不再收取驗資報告,對企業而言,就會省了驗資這部分成本;對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將大量減少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收入。
9.《會計法》修訂
現行《會計法》自1985年頒布以來,歷經兩次修正和修訂,并在近30年的發展歷程中很好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規范了會計行為,特別是促進了會計信息質量的明顯提高。現行《會計法》對會計工作涉及的新領域,如政府會計、管理會計、會計信息化、內部控制等內容沒有做出具體規范,造成相關工作缺少法律依據和頂層設計,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在歷經兩次修改之后,2014年,再次修訂《會計法》的步伐正在加快。在全國人大財經委、法工委以及國務院法制辦的支持下,財政部邀集包括部分全國政協委員在內的相關專家召開座談會,就《會計法》的再次修訂進行研討。此舉標志著此次《會計法》的修訂工作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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